按照“教务部〔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2023年2月20日(冬季学期第九周)开始至2023年6月9日(春季学期第十二周)结束。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进行,各专业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启动、布置、实施等具体相关事宜,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配备、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填报和审核、查重、成绩评定及总结等环节,做到各项工作的管理文件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同时,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查重检测。相关工作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完成。
参照上海大学2022-2023学年校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2022-2023学年冬季学期第九周)
各专业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2023年4月17日-4月28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第五-六周)
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完成中期检查相关表格的填报及中期总结报告的撰写。
3. 2023年5月初(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第七周)
开始论文查重工作。
4. 2023年6月9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之前
各专业结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5.2023年7月7日(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第四周)之前
各专业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各专业按照《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关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规定,认真组织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人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额),总成绩为A档的论文方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任意改动题目的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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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1. 教务部 〔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 《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 《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质量监控与抽检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