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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文学院2015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0-12  王浩明    浏览次数:


    上大文团【2015】13号

    文学院各年级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共青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团章》明确规定的义务,是共青团组织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圆满完成文学院2015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一)团费缴纳标准:1元/人/月。

    (二)缴纳对象:全院在校本科生学生团员。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望主动带领团员交纳团费。

    (四)本次上缴团费的时间范围:2015年9月—2016年8月,共12个月。

    二、团费的使用和管理

    团费将主要用于团报团刊的订阅、举办日常团学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

    2015年院团委将为本院团员青年订阅的团报团刊具体如下:《青年报》8份(共计2240元),以上报刊将发放至各团支部信箱并安排专人收取,同时放置团委办公室及学院资料室,供团员青年取阅。

    日常团学活动资助将以“主题团日”的方式进行申报,每学期一次,择优进行资助。

    表彰奖励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工作,于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开展。

    团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每年将书面公布全院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团代会上将向大会报告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支部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请各班团支书于10月18日前,按规定将本支部团费缴至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二)各年级团总支请于10月20日前将本年级《2015学年文学院团费缴纳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wxytwzuzhibu@126.com并将团费及时上交至组织部部长许佳雯。

    联系人:许佳雯 电话: 13327058588

    附表:《2015学年文学院团费缴纳统计表》

    共青团上海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一日

    ______年文学院团费收缴明细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时间范围

    (年/月-年/月)

    支部名称

    学生总数

    团员总数

    应缴团费金额

    实缴团费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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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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