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委关于加强开展“推优”,进一步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推优”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做好青年党员的发展工作,学院现将开展2015年下半年推优活动。
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补充新鲜血液,加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规范各团支部的推优活动。
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及学生党员组成班级推选委员会,讨论本团支部的推优提名名单(提名名单为各班推优候选人名额的1.2倍)。并根据条款四中的时间结点将候选名单上报学院团委。
为了让更多有上进心的青年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被推优的同学在达到1、2两项条件的同时,至少符合3~8项中的任意一项:
2、成绩良好或在本学年成绩有明显进步者,但本学年不能被学校提出试读警告,在学院、社区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3、积极组织参与学院、年级和班级举办的各种活动,半年内参加院、年级、班级活动不少于3次;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5、该学年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6、该年度在校以上(含校级)各类竞赛中(科技、文艺、体育等)获名次;
1、选举由班级团支部负责,到场的团员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2/3,否则本次推优结果无效。
3、各团支部在投票后必须公开唱票并公布推选结果,唱票人和监票人由其他同学担任。当选的学生的选票数必须达到到场人数的1/2以上,否则无效。
4、本次推优采取当事人回避制度,团支部委员为候选人的由年级团总支书记主持推选工作。
5、各团支部把本支部的最终推优名单交于年级团总支,经各年级辅导员和团总支审核复查后上报院团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体现民主集中制,院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委员会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1、各年级推优候选人数为:14级 13 人,13级 8 人:
注:广播体操推优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候选人需表现良好,在广播体操排练及比赛中能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等记录。
一、10月12日:院团委组织部将《文学院、社会学院关于基层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的通知》下发到各年级团总支和各团支部;
二、10月19日—10月21日:各团支部进行推优并确定最后名单,年级团总支负责汇总本支部名单,并将推优申请表汇总后统一发至文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wxytwzuzhibu@126.com;
三、推优答辩,并由推优委员会确定推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实施、解释,请各年级班团干部认真实施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务必严格、细致。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