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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系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端视频讲座

    创建时间:  2020-06-28  宋桂林    浏览次数:


    2020年6月23日晚7点,上海大学文学院中文系举办了视频高端讲座,邀请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黄涛教授主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实践”的若干问题》。视频讲座由中文系主任黄景春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萧放教授、北京联合大学张勃教授、上海大学梁奇副教授以及硕博研究生、各地非遗研究者、传承人共100多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黄涛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非遗保护中政府主导原则的得失与纠偏、谁是非遗保护主体、社区如何发挥保护的中心作用、非遗保护如何实现从社区参与到社区认同的转变等问题展开。他结合我国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指出“政府主导”这一常规说法,被有些人理解为政府主导非遗保护的各个环节,甚至以官方名义规定非遗活动的展演内容与形式,造成工作实践中“保护性破坏”的现象频发。对此,黄涛教授首先从“非遗保护工作的基本属性”与“三方在场的非遗研讨会”两方面入手,提出要明确官员、学者、民众在非遗保护中的位置与关系,反思当下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运作机制和非遗展演活动的操作模式。从非遗保护工作的基本属性层面来看,我们更注重非遗保护的工作属性(政府)、学术属性(学者),却忽视了其生活属性(民众)。官员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应尊重专家意见,更应尊重、依靠社区民众;社区民众也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一切保护措施也必须获得社区民众的认同。从三方在场的非遗研讨会现状来看,目前非遗研讨会的基本结构是:官员处于主位,是会议的组织者、出资方;学者居于客位,提供学术指导;民众在研讨会中是卑微的、被指导的。黄涛认为官员和民众代表都是非遗项目所在社区的人,在会议角色和参会心态上应有更大的一致性,民众应有较强的主位意识和姿态,积极参与到非遗工作的管理和会议组织中来;政府介入程度不同对民俗本真性会产生不同影响。他认为,政府行政力量的强力介入是我国非遗保护的“中国特色”之一。在实践中,政府行政力量介入和干预的程度和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模式,具体包括:其一,非遗展演活动主要由民间人士组织、按民间习惯举办,政府部门起幕后组织、保障作用,学者作为观察者与访谈者散布在民众之中;其二,由政府与民间联合主办非遗展演活动,政府部门负责全局性的组织管理,但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主要按民间习惯进行,并由民间组织在各环节协调配合;其三,主要由政府部门操办,非遗展演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大都不再是民间传统。针对不同的非遗展演模式,黄涛教授认为民众参与度越高,非遗展演的传统性越能获得较好的保持。最后,黄教授提出要将“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推动”,把非遗保护工作分为两个层面:组织管理层面——以政府为主导和主体的非遗保护工作;保养传承层面——以民众为主体的非遗传承和展演活动。黄涛教授提出非遗保护应坚持“政府推动,学者指导,民众为主,社区参与”的工作原则。

    随后,黄涛教授对“非遗保护主体问题”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对于非遗保护的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关系问题,需要结合社会实践进行学理上的廓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根本上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非遗的传承与展演必须遵照民众的固有方式。非遗保护的主体应该是以社区民众和传承人为主的社会各方,其中政府部门是起组织、推动作用的关键力量,社区民众是非遗保护的主要承担者和根本力量。关于社区认同(community identity)问题,黄教授指出过去非遗保护实践中存在对社区参与、社区认同重视不够的弊端,近年来该问题在国际非遗保护领域已引起高度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已经阐明了非遗保护以社区为中心的主要内容和做法,此后关于非遗保护中社区工作的社会实践和学术讨论都应以此为基础。在《伦理原则》框架下政府如何在非遗保护中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并发挥功能,对已有的非遗保护的法规和做法又该如何修订和调整,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讨论交流环节,黄景春教授指出社区民众如何参与非遗,如何认定自身地位等问题都必须引起关注。接下来萧放、张勃就非遗保护问题与黄涛进行了深入交流。博士生林玲、吕树明也进行了提问,黄涛教授分别予以解答。

    晚9点半,黄景春教授对本次视频讲座做了全面总结,并对参加讲座的老师同学和非遗传承人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撰稿人 中文系博士生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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