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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宋洪兵副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座

    创建时间:  2019-01-04  聂林媛    浏览次数:


    2018年12月28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研究专家宋洪兵老师来到上海大学文学院406会议室,就“阳儒阴法”这一中国古代思想史特定概念的形成、实质与评价,展开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与上海大学中国史高原学科共同主办。文学院历史系郭红副教授主持讲座,文学院院长张勇安教授、文学院历史系主任宁镇疆教授、历史系青年教师把梦阳博士、常红星博士后以及历史系多位研究生、本科生同学参加讲座并参与讨论与提问。

    宋洪兵老师首先就“阳儒阴法”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他指出,“阳儒阴法”的概念首先由清末学者宋恕提出,其意指学术史上那些表面上是儒者,而骨子里却实际认同法家思想的行为或观点,本质上属于一种思想现象而非政治概念。长期以来,学者判断儒家与法家的标准,是将主张“尊君抑民”者作为法家,而“民贵君轻”作为儒家,如宋恕、萧公权、余英时等学者皆从此例。而宋老师认为,法家“抑民”之说实际不能成立。首先,《商君书》《韩非子》等法家著作均强调要将维护民众利益,才能实现富强,并将利民作为政治的最终目的。但是,一直以来,法家一直被主流学术所妖魔化,这使得我们长期将法家视为“尊君抑民”之代表。其实,这种成见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宋老师同时认为,在君民关系层面,“尊君贵民”应是先秦儒家和法家的共同主张。法家虽然主张“尊君”,但绝不“抑民”。先秦儒法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尊君层面,儒家承认君主被暴力推翻之正当性;而法家则反对之,主张用改良方式来实现“道尊于势”的“贵民”思想。在“贵民”层面,先秦儒家主张柔性的“德主刑辅”手段;而法家则更多倾向于硬性的“赏善罚恶”,二者之间的区别,只是在于教化手段与侧重点的不同,在本质上并非“贵民”与“抑民”之区别。

    宋老师继续指出,一直以来,学界均不否认儒法二家皆强调“尊君”,但认为二者之侧重又有所不同:儒家是有条件的服从君主,其“尊君”是相对性的。举例而言,只有当君主友好地对待臣子时,臣子才会尊君。而法家则是无条件地服从君主,其尊君之理由,在于强调君主政治权威的重要性,以防止臣子的作乱。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是因为法家政治思想的展开,是以郡县制的推行为背景。由于消解了周代封建制度的血缘性与依附性,法家学者倾向于将君臣之间的关系理解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交换,即各取所需。若没有利益的满足,君臣关系难以维系。显然,法家所理解的这种君臣关系是双向的。而基于封建制度的儒家则强调臣服从君的同时,君亦应尊重臣的人格,这是由封建时代天子与诸侯的血缘关系与紧密的先天依附性所决定的。因此,但凡强调君臣关系的实质,是一种公平利益交换关系者,基本可以断定为法家的观念。

    多数学者认为,是否承认暴君的正统性,是判断儒法区别的重要依据。儒家内部在如何看待暴君的问题上,一直有两条思路:第一是正义凛然之道:即面对暴君,先进谏,谏而不听,则退隐。第二则是“革命”,即暴君实在残暴无道,就主张效仿汤武革命,赞同改易君主。反之,由于《韩非子》中认为君尊臣卑的伦理不能打破,因此汤武革命是不正当行为。故而,多数学者据此认为,法家反对推翻暴君,主张“暴君合理”,是反人性的存在。宋老师则认为,韩非子所谓“暴君合理论”,其实具有多个层面:首先,法家同样反对政治暴虐,批判“无道之君”的残暴,主张除暴安良,惩恶扬善;其次,尽管法家批判汤、武征伐,但同时也在历史合理性的层面,肯定了汤武革命的正当性,认为正是通过武力征伐的方式,解决了当时百姓最迫切的治乱除暴这一现实问题。因此,韩非子也认为,如果当有一天再次出现桀、纣那样的暴乱之君,类似于汤、武的征伐行为,也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法家反对暴君之暴的立场是非常鲜明的。

    宋老师还指出,是否讳言利益,是否主张富国强兵,是否在王霸问题上试图论证霸道合理性,也是判断儒法之别的其他标准。由于法家政治观点过于激进和深刻,历代学者在儒家意识形态的支配和局限下,就只能将法家学说视为一种手段,而回避其思想层面的深刻价值。

    宋老师还就哪些儒者真正符合“阳儒阴法”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符合“阳儒阴法”的学者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其身份是儒者,表面上也认同儒家的价值立场,并同时得到世人广泛认同;其二,其儒者身份其实是幌子,而实际观念和行为却完全认同法家思想,或在根本价值观念层面,也完全以法家为主。宋老师认为严格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代表即清末学者汪士铎——其生前被称作“旷世纯儒”,但在其日记中却充斥着法家思想。

    宋老师认为,作为一种实践模式的“阳儒阴法”,在中国古代政治中普遍存在,其一方面推崇儒家的价值,另一方面又不放弃法家思想,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阳儒阴法”的政治格局。从积极方面讲,这种政治格局具有灵活性,既可以标榜政治理想之崇高性,亦能够面对现实问题有效地加以解决。但是,总体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政治文化现象,其对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带来长远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国人文化层面上的人格分裂,产生了“说一套,做一套”那样虚伪的“二重人格”。也正因为此,国人往往对教育的作用盲目乐观,认为教化可行,实际却导致国人对人性看法的混乱。此外,以儒家经学思想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实际是将有德之人作为运行法家制度之主体,即败坏了政治,又污染了道德。

    宋老师在讲座最后指出,“阳儒阴法”的固有认识,使法家长期被掩盖在历史幕后。今人提起法家,也仍然会首先想起两千年前法家的“战时主义”措施,而长期忽略了法家的政治原理。其实,法家思想本具有“真精神”,而要研究法家的真精神,一方面既要批判研究法家的缺陷,另一方面,也要正视法家思想的合理性,并努力钻研和发扬其积极意义。

    讲座结束后,到场多位老师与同学就宋老师的精彩演讲发表看法或提问,很多同学都表示,宋老师的讲座令人耳目一新,自己也因此对法家思想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郭红老师、把梦阳老师与常红星老师也分别就个人研究领域,结合宋老师的讲座内容谈了自己的看法,老师们均认为宋老师的研究思维与方法,十分值得广大研究生同学在科研工作中借鉴与学习,讨论气氛十分热烈。最后,宋洪兵老师也对文学院师生的积极参与和讨论表示感谢。(信息整理:赵婷婷,文字编校:把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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