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结合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与推免生条件
1、我院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同时也欢迎人文类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跨专业报考。
2、我院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3、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必须达到《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文学院领导和院系分管研究生的领导和教学人员组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组织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每个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四、复试工作程序
1、学院将于9月20日前陆续通过上海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站内信分批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收到站内信的考生及时按照要求回复确认邮件。
2、所有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符合《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条件的推免生,获得复试资格后必须于9月21日9点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正式报名,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复试工作。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仍可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前往线下复试签到地点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以上(2)、(3)两项材料请准备一式5份,复试时分发给各位考官。
4、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详见下表。
文学院推免招生复试工作进程表 |
序号 | 专业 | 复试时间(均需全天候场) | 签到、候场室 (复试时间提前半小时) | 复试地点 |
(9月21日-9月23日) |
1 | 中国史一组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306 | 东区文学院210 |
2 | 中国史二组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308 |
3 | 世界史一组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406 | 东区文学院408 |
4 | 世界史二组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608 |
5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208 |
6 | 国际中文教育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512 |
7 | 文化研究 | 9月21日13:30 | 东区文学院306 | 东区文学院309 |
8 | 文艺学一组 | 9月21日8:30 | 智库楼302 | 智库楼304 |
9 | 文艺学二组 | 9月21日8:30 | 智库楼301 |
10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9月21日8:30 | 东区文学院306 | 文信学院C109会议室 |
11 | 政治学 | 9月22日8:30 | 东区文学院208 | 东区文学院210 |
12 | 国际事务 | 9月22日14:00 | 东区文学院210 |
13 | 民间文学 | 9月22日13:30 | 东区文学院406 | 东区文学院308 |
14 | 创意写作 | 9月22日8:30 | 东区文学院408 |
15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9月23日9:30 | 东区文学院208 | 东区文学院210 |
16 | 中国古代文学一组 | 9月23日8:30 | 东区文学院406 | 东区文学院408 |
17 | 中国古代文学二组 | 9月23日8:30 | 东区文学院608 |
18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 9月23日8:30 | 东区文学院308 |
复试地点:上海市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文学院(5号楼)/文信学院(4号楼)/智库楼(3号楼) |
五、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面试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复试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并妥存备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院系将于9月24日8点后陆续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推免生须在24日14点后及时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系主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