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室预订
  • 电子邮件

    文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细则

    创建时间:  2026-09-10  刘菁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文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9月10日-9月14日)

    学生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如实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并准备相关参评材料向学院递交。

    (二)学院评审(9月16日前)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公布。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汇总申请材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民主评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初评结果上报(9月18日前)

    学院完成初评后,递交推荐材料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成才服务中心A413)。纸质版材料:(1)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盖学院公章);(2)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3)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决议(所有成员签字);(4)奖学金评审报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5)奖学金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6)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材料:(1)学院奖学金初评推荐学生名单;(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四、名额分配

    学院

    推荐名额

    文学院

    1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文学院2025-202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

    2026年9月10日

top
  • 会议室预订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