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6]149号文)的精神,现制定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全面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突出考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3.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学院统筹推进,充分研究、集体决策,优化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1 | 汉语国际教育 | 3 | 4 |
2 | 汉语言文学 | 14 | 17 |
3 | 历史学 | 9 | 11 |
三、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文学院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且未受过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
(2)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3)截至 2025-2026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四、遴选指标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1)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学生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前各学年(4年制学科专业为前3学年)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指标。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即截至2025-2026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2)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作为加分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2.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制定“文学院综合评价加分细则”“文学院专业竞赛目录”,按照“权威、可信、从严”的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对符合条件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进行认定。
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认定依据为《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具体认定范围为《上海大学文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提高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获奖加分权重。
加分指标、范围认定存在争议的,由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集体讨论认定。专家组由9人组成,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学院将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权重为25%,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根据学院学科特点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文学院本科生2027年推免直升研究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附件1)。
五、时间安排
1.拟申请推免学生于9月5日16点前,将《202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附件3)、《申请上海大学2027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7)、《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8),成绩大表、其它佐证材料一并交至东区5号楼109室(张老师)。推荐表上推荐人由辅导员签字,推荐意见由学术导师签字,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未按时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有回避关系的教职工请填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6),《教职工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9),于9月5日下班前提交邮箱wenxueyuan106@126.com(须含电子签名)。
2. 9月7日前,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公开答辩。
3. 9月8日上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文学院当届推免生名单,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 9月11日16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院报送“上海大学文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已公示完毕的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文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免名额。
5. “研究生支教团”由学校团委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本院,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于9月11日下午16点前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
六、组织与管理
1.学院是本级单位遴选推荐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上海大学文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本院遴选推荐工作。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员由中文系、历史学系、学科等负责人及辅导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文学院106。
2.文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制订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院,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七、工作要求
1. 在学校和本科生院统一部署领导下,执行本院遴选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含专项计划)和选拔标准,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推免办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认真审核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本级监督巡查、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2. 坚决落实“充分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搞变通、打折扣,杜绝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
3.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学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学院在公示拟推荐名单时,将对有回避关系的推免生进行明确标注。
4. 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咨询及申诉受理部门、受理时间、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可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校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5.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 申请上海大学2027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报学校审定后,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 对于未达到学校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7.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无效。
附件:
《文学院本科生2027年推免直升研究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附件1)
《202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附件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6)
《申请上海大学2027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7)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8)
《教职工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9)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