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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学文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共服务分计分细则

    创建时间:  2025-09-25  刘菁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科学量化文学院研究生在学生工作与社会实践方面的有关表现,根据《2025年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本计分办法。

    第二条 为鼓励文学院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实践活动,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公共服务分设有三大类别,每一类别最高分为5分。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项目。第一类别为荣誉类,第二类别为志愿服务类,第三类别为学生工作岗位量。

    第三条 所有参与评奖的计分项界定在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之间,2025年10月后的计分项将计入2025-2026学年奖学金评审。每个类别的计分细则如下:

    类别

    计分项目

    分数

    荣誉

    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如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优秀党员标兵、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5

    获国家级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类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负责人分别按5分、4.5分、4分、3.5、3.25分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4分、3.5分、3分、2.5分、2.25加分

    2.25-5

    获省部级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类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负责人分别按4.5分、4分、3.5分、3分、2.75分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3.5分、3分、2.5分、2分、1.75分加分

    1.75-4.5

    获校级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含红色专项)A级、B级的负责人分别按2.5分、2分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1.5分、1分加分

    1-2.5

    获校级双创比赛(自强杯、创新大赛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负责人分别按3分、2.5分、2分、1.5分、1.25加分,团队成员分别按2分、1.5分、1分、0.5分、0.25分加分

    0.25-3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2.5分、2分、1.5分、1分加分

    1-2.5

    上海大学十佳党员标兵、上海大学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上海大学研究生自强之星、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4.25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大学优秀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提名)、上海大学百优团员

    4

    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员先锋、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上海大学优秀志愿者

    3.5

    上海大学学生社区“学生标兵”、“优秀个人”、“积极分子”分别按2分、1.5分、1分加分

    1-2

    获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鼓励奖,分别按照3分、2.5分、2分、1.5分、1分加分

    1-3

    获校级文体类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鼓励奖分别按2分、1.5分、1分、0.75分、0.5分加分

    0.5-2

    获院级文体类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鼓励奖分别按1.5分、1分、0.75分、0.5分、0.25分加分

    0.25-1.5

    志愿

    服务

    在上大读研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仅限使用一次)

    5

    无偿志愿献血

    3

    2024-2025学年参与院、校级志愿服务满3次1分,超过3次的,每次按0.5分加分,上限为3分;省市级以上志愿服务1次1分,上限为3分;志愿服务时长做参考

    1-3

    学生工作岗位工作量

    担任院研究生党建中心、团总支、研究生会、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人

    4.5

    院研究生党建中心委员、党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3.5

    院研会部长、宣传中心副主任

    3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及以上);团支部书记

    2.5

    担任班长(班级人数10人以下);党支部副书记、各党支部委员

    2

    各团支部委员

    1.5

    担任院研究生党总支、团总支、研究生会、宣传中心学生干事

    1

    担任校研会、校团委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副职分数减1分)

    4-5

    担任校研会、校团委等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副职分数减0.5分)

    2.5-3

    担任上海大学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分别按2.5分、1.5分加分;获得上海市活力社团荣誉社长加3.5分

    1.5-3.5

    担任校研会、校团委等校级学生组织干事

    1

    备注:

    1.同一竞赛获奖作品获得多项奖励,按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2.学生工作的岗位工作量得分,工作时间至少半年,方可计分;

    3.不可使用之前参评过的项目再次参评;

    4.需提供各类加分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证明、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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