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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时间:  2024-09-20  周薇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结合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与推免生条件

    我院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同时也欢迎人文类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跨专业报考。

    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必须达到《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文学院领导和院系分管研究生的领导和教学人员组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组织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每个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四、复试工作程序

    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符合《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条件的推免生,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正式报名,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复试工作。

    各学科具体复试时间见下表。

    文学院推免招生复试工作进程表

    序号

    专业

    复试时间

    (9月22日-9月27日)

    签到、候场室

    复试地点

    1

    世界史一组

    9月22日8:30

    文学院208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2

    文艺学

    9月23日8:30

    文学院208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3

    中国古典文献学

    9月23日8:0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608会议室

    4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9月23日13:0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308会议室

    5

    汉语言文字学

    9月23日13:00

    文学院408会议室

    6

    政治学

    9月24日8:30

    文学院208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7

    创意写作

    9月24日8:3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408会议室

    8

    中国史一组

    9月25日8:30

    文学院208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9

    中国史二组

    9月25日8:30

    文学院308会议室

    10

    国际中文教育

    9月25日9:0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512会议室

    11

    中国古代文学

    9月25日8:3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408会议室

    12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9月25日9:4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608会议室

    13

    中国现当代文学

    9月26日8:30

    文学院208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14

    俗文学与民间文学

    9月26日8:3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308会议室

    15

    文化研究

    9月26日13:30

    文学院406会议室

    文学院408会议室

    16

    世界史二组

    9月27日8:30

    文学院306会议室

    文学院210会议室

    17

    世界史三组

    9月27日8:30

    文学院308会议室

    五、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面试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复试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并妥存备查。

    六、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各系及将复试成绩及待录取情况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系主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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