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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校财务处向我院派驻财务联络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6-08  宋桂林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方便教师进行经费管理,上海大学财务处正积极推进服务前移,优先派驻财务联络员进驻文学院,协助全院教师开展财务报销等相关工作。

    一、时间

    自2018年6月11日起,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地点

    文学院一楼111办公室(教师信箱旁)

    三、财务联络员工作职责

    1、每周定期到文学院坐班两天,开展政策宣传、疑难解答、报销预审、规范填报等工作。

    2、预审报销单据,加盖预审章,跟踪后续的报销流程,包括问题单据的处理。

    3、指导学院教师按要求进行整理发票和发票粘贴等。

    4、指导使用学科经费,按季度推进学院的各项学科经费的执行率。指导填写项目申报的预算文件,并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和预算合理合规地使用各类经费等。

    5、定期针对文学院集中出现的报销问题汇总反馈到学院师生,制作报销宣传册。收集学院师生对于财务处的各类意见和建议,集中反馈处理。

    6、协助财务处其他业务(如往来款项清理等)的开展。

    目前先行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会适时推出新的服务方式,为教师提供更多便利。

    欢迎广大教师来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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