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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  2018-11-09  宋桂林    浏览次数:


    接校人事处通知,现开展2018年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

    通知原文附后,请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学院将择优进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汇总表)请于11月14日前提交材料至qinfeifei1123@163.com邮箱。


    文学院

    2018年11月9日



    人事处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18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18年上海大学“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踏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开拓创新、科研成果突出;

    3、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副高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进校满2年(2016年9月1日前进校)。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全校共评选15人,奖励金额为15000元/人。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2、各学院(部门)审核教师申请材料,公开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3、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处对申请材料审核汇总;

    4、上海大学蔡冠深教育奖励基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8室)。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66134915-8004

    电子邮箱:rosemay@i.shu.edu.cn

    附件:

    1.《上海大学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

    2.《上海大学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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