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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18-11-13  宋桂林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文学院共有1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学校规定,现对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拟做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13日-11月26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联系电话021—66133632)反映。公告期满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做退学处理。


    文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博士1人)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层次

    10820119

    张进

    文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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