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2025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8-27  李姝婷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Mitacs共同选派不超过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

1.选派专业:无限制。

2.实习期限: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3.资助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4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

5.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前,请仔细阅读《2025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04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情。按以下学校安排参加网上申请与校内申请。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太平洋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13:00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2024年12月17日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晚2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5。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2、校内申请。申请人申请。12月22日24:00前,申请人登陆学校主页一网通办—学生事务—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学生出国事务办理,在线申请并上传盖章的成绩单和英语成绩证明(雅思、托福、四六级等),提交申请→辅导员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审核→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审核,以获学院同意和学校录取推荐资格。

学院审核与推荐。12月25日前,请及时提醒学院完成学院审核。没有完成的,学校不予受理和推荐。

特别说明:因推荐需要,请联系学院辅导员在学院审核阶段提供具体的推荐意见(包括学生申请资格、学术、业务、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的目标要求及回国后有关考虑等,500字以内),请将word与推荐人签字的pdf版本发送至study.abroad@oa.shu.edu.cn,邮件标题备注Mitacs+姓名。

学校受理。12月25日-12月31日,学校审核、录取并公示。

学校推荐。2025年1月10日前,学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项目咨询


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负责老师  
邮箱:md4@csc.edu.cn
学校国际部 刘老师
邮箱:study.abroad@oa.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