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上海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于2025年12月29日(秋季学期第十五周)至2026年5月22日(春季学期第十二周)开展。为保证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进行,各专业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质量监控与抽检管理办法》、《本科生院〔2025〕1号-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结合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启动、布置、实施等相关工作。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配备、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填报和审核,查重检测、答辩安排、成绩评定、督导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优秀成果展示、抽检材料报送、论文成果推广应用等环节,做到各项工作的管理文件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课资格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后,经补考成绩核定,距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尚缺53学分及以内(含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学生方可修读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优化选题,注重创新。各专业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指导学生科学选题,引导学生注重社会发展需求,强调与工程实际、科研项目的结合;关注社会热点及民生问题,激发创新思维,立题新颖、观点正确。各专业要主动落实国家产教融合战略,推动毕业论文真题真做,把企事业单位“真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课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配置
各专业要按《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遴选指导教师,优化师资结构,做到指导教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及学缘结构合理,生师比适当。各专业应采取多种形式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得到充分科学合理的训练。建议将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长周期相结合,聘任产业兼职教师一起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实施
过程实施,落实到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启动、布置到实施,要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各专业应注重每一工作环节的落实和衔接,重视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在开题后,不得再任意改动题目,中期检查后的题目应与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材料保持一致。
五、毕业论文(设计)考核
按照要求,合理评分。各专业要正确考量学生成绩,严把质量关,按照《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每位学生的成绩评定和审核工作。
六、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各专业确定各专业答辩安排后,应提前1周左右启动查重工作,并按《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查重。
七、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主要采用电子归档形式,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②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③中期检查材料
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⑤查重报告(PDF版本)
⑥答辩记录表
⑦成绩评定书
⑧论文终稿(PDF版本)
⑨附录(文献翻译)
⑩其他支撑材料(如毕业设计说明、图纸、图片、视频等)
各专业要认真检查、核实相关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其中①-⑧是归档必需材料,⑨、⑩视各专业要求而定。
八、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专业应按《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关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规定,认真组织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任意改动题目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取消评选资格。
学校将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基础上,择优遴选优秀成果进行展示、宣传。
九、时间安排
参照上海大学2025-2026学年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日(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第十五周)
各专业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2026年3月30日-4月10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第五-六周)
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完成中期检查相关表格的填报及中期总结报告的撰写。
3.2026年5月22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前
各专业结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4.2026年6月12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五周)前
各专业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5.2026年6月19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第十六周)前
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成果展示推荐及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材料报送相关准备工作。
6.2026年7月3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第十八周)前
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7.秋季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教学时间而定,由各专业自行安排,具体要求同上。
十、论文字段信息核对提醒
为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报送和2025-2026学年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定稿(查重后修改稿)后,各专业须及时提醒指导教师根据论文定稿内容,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平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核对,论文字段信息不全或有误将无法进行毕业审核。提交的信息核对内容经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后,将直接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参与2025-2026学年教育部抽检工作。
十一、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科学合理使用AI工具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规范学生科学合理使用AI工具,杜绝人工智能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参考其他高校经验,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要求说明如下:
1.原则上学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AI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其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创性要求等能力时,可科学合理使用AI工具。
2.禁止使用范围:
(1)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2)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
(3)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
(4)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
(5)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3.使用AI工具时,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关于AI工具使用的说明”中明确披露以下信息:
(1)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
(2)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
(3)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
(4)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教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
4.学生违反规定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将参照相关办法处理。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聂老师(汉文汉教),薛老师(历史)
联系电话:66133310
联系邮箱:wenxueyuan106@126.com
联系地址:宝山校区东区5号楼106室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目录(点出下载):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3:附件3: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质量监控与抽检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附件7:关于AI工具使用的说明
附件8:本科生院〔2025〕1号-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